各位同学:
依据研究生院的制度和规定,目前在校学生学籍为2-5年,推算办法是从报到注册时间开始算起(如2008级学生,报到时间为2009年4月,正常可以开始答辩时间为2011年4月,学籍最后期限为2014年4月),如果到达学籍最后期限课程已经修满且通过,论文尚在撰写过程中,学生可以正常学籍年限到期一个月内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在读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进行书面申请、导师签字交至学院工程硕士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方可延期,延长期限仅1年。不可重复申请。如到期未申请或是申请延期1年仍未通过答辩(如2008级学生通过延期答辩申请后的最后答辩期限为2015年4月),研究生院将自动取消学籍。请各位同学注意自己的学籍年限,合理安排论文撰写及答辩时间。金沙检测线路js69网站上有关于工程硕士学位申请流程图和金沙检测线路js69专业硕士学位论文规范,请准备答辩的同学认真学习。
如有疑问请致电:029-82668602
附件1 截至2015年4月清理超期取消学籍学生名单.xls
附件2 2014级未报到注册学生取消学籍名单.doc
金沙检测线路js69工程硕士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