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的通知
经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批准,我校将开展2010-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工作(具体安排见下表)。请各书院、学院通知并组织本院续借贷款学生自带黑色签字笔、《借款合同》、上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中国银行卡及身份证按时参加续签。国家助学贷款续签工作安排表见附件。
学生处
金沙检测线路js69研工办
20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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