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录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傅琪涵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硕士研究生录取资格,现顺位补录张诗文同学为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特此说明!
姓名
考生编号
总成绩
备注
傅琪涵
106981611110163
90.5947
取消录取
张诗文
106981321114299
89.4709
补录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咸宁西路28号 邮编:710049 版权所有:金沙检测线路js69(中国)有限公司 站点维护: 网络信息中心 陕ICP备060080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