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浮力消声瓦及消声瓦的加工服务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189274590,zctt.2008@163.com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金沙检测线路js69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齐老师,88965750/82663920,nancy1983@xjtu.edu.cn
联系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高端装备研究院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根据甲方设计要求加工制作浮力消声瓦和消声瓦,数量及相关参数见表1:
表1:浮力消声瓦及消声瓦参数表
序号 |
名称 |
数量(套) |
尺寸(mm) |
1 |
浮力消声瓦XS500A(1) |
15 |
400*200*200 |
2 |
浮力消声瓦XS500A(2) |
49 |
400*400*200 |
3 |
消声瓦XS500(1) |
15 |
400*200*100 |
4 |
消声瓦XS500(2) |
189 |
400*400*100 |
所有加工物需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1.加工材料采用FS08-72A聚氨酯弹性合成材料,制作时要求分布均匀,不得存在2mm以上大气孔,吸声板表面颜色为黑色。
2.在500Hz~400kHz范围内平均吸声系数≥90%(由甲方组织测试验收);
3.加工出的消声瓦要具备足够强度,在硬物碰撞下不破损、不脱落;
4.加工出的消声瓦要求无毒无异味,不得与水反应造成水质变化,产生异味;
5.浮力消声瓦需自行设计匹配提手,方便移动;
6.消声瓦与用胶粘贴在水池壁上,每块瓦之间对平对齐确保招贴牢固长期不脱落;
7.消声瓦要求平整,边角不破损。
(二)交付要求
1.所有样件需要在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加工,并交付至甲方指定收货地点。
2.加工单位负责现场安装。
(三)质保要求
1.质保要求:产品的质保期为2年。
2.质保期内需提供在交货地的产品售后,相关差旅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材料包装标准:原厂原包装,确保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因供方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丢失、损毁等损害后果由供货方承担。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关证照,具有良好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2. 供应商能够自行完整应提供本采购需求项下所有服务,除采购文件明确的或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以外,不得将本项目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分包或转包。
3.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记录,且在西安交大采购办供应商库中无不良记录。
(二)供应商报名方式
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发送邮件至nancy1983@xjtu.edu.cn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报名信息须包含:供应厂商名称、法定代表人信息、委托代理人信息、联系方式(邮箱、电话)等。
三、采购文件的发布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1万元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13日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1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的供应商将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4:00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金沙检测线路js69金沙检测线路js69西二楼第三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13日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西安市碑林区咸宁西路28号金沙检测线路js69金沙检测线路js69西二楼三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