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党委各部(委):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86周年,迎接本科教学评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开创我校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为我校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构建和谐校园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根据工作安排,校党委将组织两年一度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并于“七一”前夕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对象及名额
1.表彰对象:先进分党委(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2.表彰名额:先进分党委(总支)2-4个,先进党支部30个左右,优秀共产党员120名左右,优秀党务工作者20名左右。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分党委(总支)的评选条件:
(1)能够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学校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坚持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及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开拓进取。
(2)在加强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以及指导党支部工作方面措施得力,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3)在推动本单位改革和发展方面,分党委(总支)发挥作用明显,使本单位在教学、科研等业务工作中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且近两年未出现过各种重大安全事故。
(4)分党委(总支)能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生活,有较强的凝聚力,在群众中有威信,分党委(总支)委员作用发挥充分。
2.先进党支部的评选条件:
(1)深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结合支部自身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组织生活。
(2)团结广大党员和积极分子,在保证教学、科研等各项中心工作顺利完成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在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措施得力;在培养和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方面成效显著。
(4)教工党支部能够积极研究讨论本单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支持所在单位业务负责人的工作。
(5)支部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支部书记工作突出。
3.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宗旨。
(2)遵纪守法,敢于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对党忠诚,作风正派。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成绩显著。
(3)服从组织领导,积极参加党内活动,认真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勇挑重担,乐于奉献,表现突出。
(4)教职工党员应爱岗敬业,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或管理、服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广大师生员工的普遍赞誉。
(5)学生党员应学风端正,学业优良,行为争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得到同学们的普遍认同。
4.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在具备优秀共产党员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坚持党性原则,从事并热爱党务工作,熟练掌握党务工作知识和技能,工作成绩突出。
(2)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过硬,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密切联系群众,倾听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党员和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3)围绕学校中心任务开展党务工作,积极探索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和基层组织活动的新途径、新方法,并取得较好成绩,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成绩显著。
(4)评选对象为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2年以上的干部(或教师),包括:校、院两级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党委各部(委)党务干部、专职组织员、分党委(党工委、总支)秘书、支部书记和学生政治辅导员等。
三、评选办法
评选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上报的方式进行。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负责实施,党委组织部统一协调。
1.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的推选:首先在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范围内采取“两上两下”的方式进行:由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学校分配的名额,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提名和推荐;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对党支部推荐结果进行汇总,按照1:2的比例下发各支部,支部在该范围内再次进行提名和推荐。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在支部第二轮推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候选支部和党员上报学校党委(原则上不得突破学校分配的各类先进名额)。经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评审之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由分党委(党工委、总支)根据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确定推荐名额并上报学校党委;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之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3.先进分党委(总支)的评选:由各分党委(总支)按照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实际工作自行申报,并在学校评审工作小组评审会议上进行答辩,通过后提交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要按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推荐和评选出确实符合条件、事迹突出、有代表性的先进组织和个人。各类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在上报学校党委之前必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先进事迹)。
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将推荐工作报告、名单连同先进事迹材料和审批表(一式一份)于6月10日之前报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将于6月上旬组成评审工作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后报校党委批准。
校党委将于“七一”前夕召开表彰大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广泛宣传。
四、评选工作具体要求
1.这次表彰活动是本学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必须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把思想品质好、先进事迹突出、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战斗力强的先进基层组织评选出来,尤其是要注意发现那些多年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地工作在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同志。
2.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要在评选活动中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型事迹,以评促建,总结工作,使我校党的建设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3.各分党委(党工委、总支)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同时组织本单位的评优和表彰工作,并将表彰情况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2007年金沙检测线路js69先进分党委(总支)推荐表
2.2007年金沙检测线路js69先进党支部评选推荐表
3.2007年金沙检测线路js69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表
4.2007年金沙检测线路js69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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