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所及有关单位领导、各位教师:
学校2007年职称评聘工作已经开始,请欲申报的教师,按照后附学校通知中的任职基本条件(同时应满足管理重心下移学院有关任职规定),做好申报准备工作。申报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请按照学校的要求将代表作和评审费务必于3月14日前送交学院办公室王收阁同志处,以便统一汇总后及时呈交学校人事处送审。
金沙检测线路js69办公室
2007.3.2
关于做好2007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
西交人[2007]7号
各院(部):
2007年教师高级职务岗位招聘计划已经学校批准,现予以公布。请各学院按照岗位招聘计划,认真做好招聘工作,并按要求和相关程序将推荐人选及其有关材料报人事处,并参加学校评议。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于律己,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团结协作,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具有博士学位。其中校外应聘者应具有相关学科的教学科研经历,且应聘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55岁、应聘副教授岗位年龄不超过42;校内应聘教授岗位者,到2007年8月底须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且一般应有三个月以上的国外学习工作经历、校内应聘副教授岗位者,到2007年8月底须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
3.校外应聘者,如无教学经历,原则上不能直接聘任到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可先聘任为讲师或研究系列的职务,来校工作满一年且教学评估合格后方可申请应聘副教授及以上职务;博士后出站申请应聘副教授岗位者,须来校任教满一年且教学效果良好,若曾经有过本科生、研究生2门以上课程的主讲教学经历,且教学效果良好者可直接申报(须提交证明材料)。
4.对于特殊学科以及在教学、科研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特别优秀的校内应聘者,经学校审批可适当放宽对学位、履职年限等条件的要求,但须参加学校集中答辩评议。
5.校内应聘者,除需满足上述任职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金沙检测线路js69评聘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中所规定的业绩条件。
二、聘任程序
(一)本人应聘与资格审查
1.应聘者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向学院(部)聘任工作小组登记申请应聘的岗位,并如实填写应聘登记表。
2.学院(部)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任职年限与学位要求、外语成绩等条件,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不允许应聘;
3.对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由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汇总后,报人事处聘任办公室进行复审;
4.复审后具备应聘资格的人员填写职务应聘表,并向本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提交以下材料:
① 历年工作考核表;
② 业绩审核表;
③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近五年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署名)3篇,作为通讯评议材料(一式6份)。属于海外应聘者还须提交2份国外专家推荐信,但可不提供历年工作考核表。
(二)业绩审核
各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指定独立专家或成立业绩审核小组,对应聘人所填写的业绩审核表中的教学工作量、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承担的科研项目和经费、获奖等进行核实并签名,经聘任工作小组负责人审查签名后,归入应聘人的应聘材料。对海外应聘者,聘任工作小组须指定独立专家通过网上调查、咨询推荐人意见等方式核实其履历和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应聘人填报内容不实,应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通讯评议
1.应聘人的代表作由人事处集中统一送审。
2.通讯评议实行“双盲式”评审,即被评人的姓名与评审专家姓名相互之间严格保密,专家评语不与被评人见面(请各学院协助涂掉其中5份评议材料中代表作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但应聘者可提出本学科或行业需要回避的校内外专家名单(不超过3名)。
3.同行专家推荐意见,按“完全达到”(分值为“3”分)、“基本达到”(分值为“2”分)、“略有欠缺”(分值为“1”分)、“差距较大”(分值为“0”分)四档,计算出平均得分值,凡平均得分在2分以下者,为同行专家评议不通过,不再参加校内答辩评议。
4.请各学院于3月16日前将应聘者的代表作和评审费(预交1000元,根据评审人所在高校的实际收费情况多退少补)统一送交人事处聘任管理办公室。
(四)群众评议
1、材料公示。各学院在学科组评议前三天应将所有应聘人的“申报表”以及教学科研成果等情况在本学院内公开展览,请广大师生员工参阅、监督、提出意见。凡对应聘人被公示材料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本院聘任工作小组或人事处聘任办公室反映,由聘任工作小组进行核实。
2.学术讲座。应聘者应在学科评议组评审前在本学院举行过一次学术讲座,时间不得低于40分钟。以教学为主的应聘人应着重介绍本人在教学方法、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创新工作;以科研为主的应聘人应着重介绍本人在所承担的科研工作中的创新点以及在科研方法上的新思路。应聘人的学术讲座由各学院指定负责人主持,由本学院领导、教师、学生和其他教职工代表不少于20人参加,负责人根据参加人的评议意见写出综合评议意见。评议意见须由院聘任工作小组保存并向学科评议组展示,供评委评议时参考。
(五)院级评议推荐
各学院聘任工作小组应组织学科评议组,对应聘人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学科评议组的组成,原则上要求按学科(根据学科大小不同,可按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成立。其中,聘任教授职务的学科评议组成员应由本学科全体教授和本学院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党政领导组成;聘任副教授职务的学科评议组除本学科全体教授外,可以适当增加具有副教授职务的教师。对教授人数不足9人的学科,可与本学院或本校相近的学科组成联合评议组,但应注意各学科成员比例的均衡性。
各学院召开学科评议组会议时,应聘人应到会汇报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和主要业绩,并回答评议组成员提出的问题。应聘人应提前提交一套本人情况简介,经聘任工作小组审查无误后,在评议会上统一发给专家。在应聘人述职时,允许其他教师参加旁听。学科评议组成员须对每位应聘者的“申报表”与应聘材料、评审推荐意见等进行认真审阅并进行评议,然后独立投票表述个人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分为“不予推荐(0分)”、“一般推荐(1分)”、“推荐(2分)”、“优先推荐(3分)”四档);最后由答辩评议组组长和部分答辩评议组成员统计汇总后签名上报聘任工作小组。
聘任工作小组参考系(所、科室)主任推荐意见和专家考察评议意见提出聘任或推荐聘任人选名单,凡投票平均得分在2分以下者,不能被推荐为聘任候选人。聘任或推荐人选名单在院内公示后,学院按照岗位招聘数等额向人事处聘任办公室报送聘任或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
(六)校级学科评议组评议推荐
各学院聘任工作小组推荐的校外拟聘高级职务人选,校内拟聘正高人选、不具备副高职务评审权的学院推荐的副高人选,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答辩评议。
(七)公示
经校级学术评议组推荐的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听取意见。一周内,若有异议的教职工,可及时向校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对无异议或经查证排除异议的拟聘人员,将报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审议。
(八)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聘任
1.对校级学术评议组推荐的人选,经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委员会充分酝酿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出席会议委员的半数以上赞成票数者,方为通过;
2.在各级聘任组织的聘任中被否决的评议对象不再复议。但若因聘任过程中有违反聘任程序或违反聘任纪律、或在任职条件认定过程中有明显差错而被否决的评议对象,可提出书面申诉及提供佐证材料,并经学校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核实后,可提请校聘任工作委员会复审。
三、注意事项
1.本次公布的岗位严格实行内外聘任比例控制,其中外聘比例不得低于总岗位数的40%。
2.申请者选定相关的学科岗位报名应聘后,在聘任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应聘岗位。
3.学校将对具有副教授评审权的学院的评审结果进行随机复审,不通过者学校不予聘任。
4.属管理重心下移学院的应聘者还须符合应聘学院所规定的各类岗位应聘条件。
5.《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可在人事处领取,《金沙检测线路js69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鉴定表》可在人事处网站的“资料下载”中下载。
人 事 处
200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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